離;不離~請三思
作者: 麗... 日期: 2011/02/16/ 23:11
[簽字前請多想三天]
她,是朋友的朋友,認識她之前她就恢復單身很多年了..生有一女2男,女的跟在她身邊男的歸男方..
她,總是慵慵懶懶的..凡事淡淡的..我總覺得像她這樣的女人該是屬於婚姻的..
終於有一天我問了她為何離婚??
她的回答很簡單,就外遇沒第二句話不要了...離婚後才覺得其實也沒那麼嚴重..
後來知道她的前夫是不錯的人,一次一大群人有男有女在外面過夜就是那離婚的原因..
那時女兒小學最小的兒子才2歲..離婚後前夫還偶而照顧她的生活..
女兒出社會後很能掙錢..她的生活簡單但不為錢所苦..
這幾天..朋友說她年前就進了加護病房初九插管之後就無法言語了..
我很詫異怎會這樣??
朋友說就血壓升上來降不下去..
她女兒到處求神問卜都說孩子不孝她鬱悶難過自己去閰羅殿報到..除非她想回來不然是回不來的..
朋友說那兩個兒子長大後非常偏激覺得所有的人都對不起他們..
平常進出警局是常事,更不用說三不五時的母子衝突..
這2個孩子的問題早已不是她所能承受..
我曾問過朋友,孩子又不歸她,為何她要承擔這些?
朋友說~總是自己生的呀,他爸不管難道要他們自生自滅,她看不過去就叫來同住,ㄚ災問題這麼大..
可惡的是~~
在她倒下去後已退伍的老大甚至對她說怎麼不早點死..小的反應冷漠說又不干他的事..
所有一切都是女兒在張囉..
我不知道孩子的偏激不孝和她衝凍離婚是不是有關?
但看她帶在身邊的女兒勤奮懂事又認真..我又不禁會想如果在她簽字前多想一下..結局是不是會不同???
很多人都說2個不適合的人不要為了孩子勉強在一起..
但是教養孩子是為人父母推卸不了的責任..
簽字前除了自己之外是不是該為孩子多想一下??
2011.3.12朋友告知:
此篇主角已於2011.3.7日辭世,不肖的孩子自有因果,願她不要掛心再無煩憂~
[離婚的本錢]
她和他婚後一直努力打拼,生意做得有聲有色..無奈人到中年她多年操勞身體不好..
娘家大哥不事生產所以她請了她的娘家大嫂幫忙店務
誰知道沒多久這大嫂連她當妻子的義務都幫上了..這一幫幫到現在10幾年過去了..
大過年的聽到這個故事讓我大呼~要這樣的老公幹什麼!!!
偷吃都不得了了還吃自己娘家大嫂..
那大嫂也38兔子還吃窩邊草..他大哥是死了ㄛ都不吭聲喔..
拜託,要我,馬的,八百年前就離掉了..
旁邊大家七嘴八舌的跟我反駁..要考量到現實啊..
我氣呼呼的..自己過至少不用受屈辱...
但大家又七嘴八舌的反駁..她身體不好有婚姻在至少男的還有責任照顧她..
我:屁啦,不是說那大嫂的女兒生小孩還得她去幫忙做月子..照顧個屁啦..
唉唷~那大嫂要幫忙做生意咩..離婚要離婚也要有本錢啊
這句話震住我了
是啊,離婚要有離婚的本錢~~~
她,沒本錢,所以抑鬱寡歡嘔死也不能離婚..
我知道了,健康是最大的財富..
沒有健康就沒有本錢..感情、尊嚴只能任人宰割...
對,女人,要身體健康有謀生能力可以獨立自主..才有談離婚的本錢~
不然,請勿衝動!!